09月
2020
2020-09-27 10:39
本报讯 记者 贾虎瑞 通讯员 赵珈 白洁报道 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8月30日起山西省开展了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建、违法改变房屋用途建筑2085处,已拆除524处,排查发现存在各类问题隐患7004项,已整改3291项。
针对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市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省政府成立5个工作专班,研究制订出台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农村自建住宅技术标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准入管理办法等农村自建房相关标准和制度,建立起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乱象。
省安委办召开全省城乡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动员会,组织11个督导组赴各市开展督导,对每个市至少抽查2个县级政府、3个市直有关部门、4个排查整治对象。此次督导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制订、动员部署、措施制订、舆论宣传及调查摸底等情况;第二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台账及整治措施落实等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导专项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此次督导明确“五个一律”要求: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设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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