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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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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扬州记分管理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

2020-09-27 10:09

本报讯 记者 聂欣 通讯员 李荣兵报道“全市200家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记分监管。”近日,为切实开展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区域内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实施《扬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该市明确,从今年9月14日起至今年底,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只记分,不采取措施;但从2021年1月1日起,将对主要负责人记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满分为12分。分数于每年12月31日自动清零,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公布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的记分情况。”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危化品企业如有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违法行为的,将被计入1分至3分不等的分值。而在记分周期内,企业累计分值达到6分以上、12分以下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参加所在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再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拒不参加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理;累计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采取挂牌督办、增加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安全生产约谈等措施,督促和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针对区域内危化品企业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依法履职、文件贯彻、培训考核、会议出席等六个方面,我市设置34项扣分项目,初步实现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记分管理。”扬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表示,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分管理依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记分管理平台进行数字化动态管理。换句话说,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要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扬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即可实时查询自己的分值,实现“记分可视化、扣分可溯源、整改可闭环”的目标,也为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量化评价、有效追责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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